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工商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现就做好申报2022年度北京工商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的方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 申报要求

1. 参评成果:凡申报北京工商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以北京工商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并由科学研究院审核通过。

2. 参评范围:本届评奖评审范围原则上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属于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未申报过此类奖项,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3. 参评成果说明:对于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学院(部)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申请人同一专题系统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三、 评审规则

1. 评选组设置

学校将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请申报人按以上评选组进行申报。

2. 评审工作流程

(1) 申请人按照三类成果向学院提出申报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部)。

(2) 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科学研究院。

(3) 科学研究院复审后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评选初步获奖结果。

(4) 将评审结果等材料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并确认最终获奖结果。

四、 申报材料

1. 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材料包括《各学院申报奖项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意识形态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北京工商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及其他附属材料(详见附件)。

纸质版:《一览表》(1分)、《承诺书》(1份/项)、《申报书》及参评成果全文及其附属材料(5份/项)交至综合楼302室;

电子版:《一览表》、《申报书》及参评成果全文及其附属材料(PDF格式)发送至btbuskc@163.com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8984719

附件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