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接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588号)的文件精神,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启动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学校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同意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后,根据北京市教委限额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学院必须对同意推荐报送至科研院的成果进行汇总并排序。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学校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时间要求

(一)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4日(周二)17:00前

(二)具体要求:

1.工作内容: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各学院召开院学院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成果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于符合申报要求、同意推荐申报成果进行排序。

2.工作要求:整理、审核各单位各项申报材料,并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请见附件5)。

(1)《申报一览表》经本学院相关领导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

(2)每项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以《申报一览表》中的“序号+名字”命名,其中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邮件主题请以“学院名称+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命名。纸质版材料A4简易打印一式五份(无需精装,仅用于校内推荐评审)。

(3)学校最终确定推荐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按照该通知第六条准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推荐申报成果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修订版著作须额外附有签字说明,承诺修订前版本未获过本奖,并说明该版修订篇幅、章节和主要内容等;外文类成果需额外提供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稿;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额外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额外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上述材料均须提供一式9份,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译著类成果申报学科类别根据成果内容实际所属学科填报,并在《申报评审表》中注明原著的语言种类。报送成果材料时,需附原著或复印本3份。

注:为规范考虑,所有的成果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加硬皮(硬皮封面采用申报评审表封面格式)方式,请勿采用长尾夹或者订书钉简订方式。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加标签后单独提供,申报评审表与相关证明材料需胶装为一本;论文类成果需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胶装为一本。(申报一览表单独提交,不要装订其中)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电子版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申报成果(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材料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

(二)各类成果电子版须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作出说明并提交成果主要内容)。著作类需提交与原书版式与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版PDF成果,且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所有内容不可或缺,不可提交个人底稿;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保证与成果打印件完全一致,所有内容不可或缺;论文类成果电子版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并须使用所发表期刊PDF扫描版,不得使用个人底稿。

(三)申报成果与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若超过,需进行相关技术处理压缩体积,或拆解为多个文档,并排列好先后顺序(比如,成果拆分为3个文档,可分别命名为“成果3-1”“成果3-2”“成果3-3”)。

(四)补充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 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1353189

电子邮箱:tianjiahe@btbu.edu.cn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5、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