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先进、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一年来科研工作的经验,对在科学研究、科研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科研先进个人在全校教师中评选。
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在全校接收分解科研任务的各单位推选。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在全校接收分解科研任务的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科研管理的相关部门。
(二)推荐名额:
科研先进个人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表.按出生日期1986年12月31日为界,分别推荐35周岁以上科研先进个人和35周岁以下科研先进个人。
科研管理先进单位采用自愿申报方式,全校不限名额。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每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本单位科研总分排名前10%,并且推荐对象2021年度科研总分得分应在400分(含)以上,科研总分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得分数据为准,不含线下加分等项得分。
(二)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方向,科学规划和管理本单位科研工作。
2.积极推进本单位科研工作创新,本单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绩显著。
3.科研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三)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业务素质好,取得了较突出的管理工作实绩。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科研先进个人由院部依据教师科研得分、本年度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科研成果转化做出较大贡献、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等多方面因素予以考量推荐。推荐人选应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在本单位公示。
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的推荐程序采取单位自愿申报形式;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二)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审,初步确定“科研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及“科研管理先进个人”人选。
(三)公示。评选结果在校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后正式确定。
四、评选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所提出的要求,认真对照“科研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选要求,填写《2021年度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汇总》、《2021年度北京工商大学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2021年度北京工商大学科研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于2022年1月17日中午11:00前报学校科学研究院(综合楼30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tbukyc@ 163.com。
五、联系人:
罗超、孔建磊、李刚
联系电话:010-68984846
附件: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