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狠抓选题,精益求精;全面启动,重点集成;多轮评审,提高质量。
二、申报要求
1. 符合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应积极申报。
2. 历年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申报人,应在原有申报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后再申报。
3.凡获批校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教师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确定申报名单(2022年11月15-11月28日)
各学院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于11月28日上午9点之前向社科处邮箱提交申报名单。
第二阶段: 撰写申报书,各学院组织评审 (2022年11月29日-申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项目申报组织动员,撰写申请书。
第一轮项目初审(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5日)
各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初审,请专家从课题的选题依据、研究对象、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创新之处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专家评审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初审意见,反馈至申请人修改。
第二轮项目再审 (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
各学院组织校外相关专家评审,完善申报书内容;重点对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学术思想的创新性、研究内容、整体研究方案和项目组的研究能力打分。
第三轮申报书修改凝练 (2023年1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根据专家建议和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凝炼。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申报书。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组织校内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辅导、论证,严把申报质量,及早准备,共同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科学研究院社科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