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科研系统启用科研用章(绿色通道业务)申请功能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院(自然科学处、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5-03-26
各院部:
为提升学校科研信息化水平和科研服务质量,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让广大教师“少跑路”,科学研究院启动了“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科研系统”)中“科研用章申请”功能。在学校各级领导、学校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该功能开始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用章范围
新科研系统用章申请仅适用申请加盖科研院公章、学校公章、校长名章。
不含科技合同章,科技合同章相关合同审核事项仍走OA。
二、适用的科研业务
原绿色通道类科研业务用章申请,可经由新科研系统业务办理中“综合业务”模块,按不同业务类型用章的流程说明进行申请。
例如:原线下进行申请的科技报奖、项目立项/结项/投标申请、知识产权申请等事项申请用章,均可经由新科研系统。
三、流程简要说明
1.教师发起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后,将相关申请盖章的材料上传至“用章文档”附件处;
2.所属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时,上传主管领导签章(图片格式,400x400像素),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3.科研院审核,“终审通过”后,教师可自行打印用章申请表,直接持表格至科研院(科研院公章)或学校办公室(学校公章、校长名章)盖章。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用章申请由学院审核备案后,按照业务类型提交科研院相应业务科室终审,例如,科研项目用章申请中,国自基金相关业务用章选择“自科纵向”审核。
2.请申请人填写信息时注意选择业务所属的审核流,若遇到审核相关问题,可联系相应业务老师;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新科研系统技术支持。
五、联系人
2.系统技术支持 范晨 18501185952
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