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工商大学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的通知

各院部:

为实现学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目标,加快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科研平台的管理,加强科研资源的整合与合理配置,结合学校科研平台发展要求和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4〕19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对新成立的23个校级科研平台(清单见附件)公开遴选负责人,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科研平台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术造诣较深,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富有开拓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

2.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 2 个及以上科研平台的主要负责人。

3.有校外或境外学者在研究机构兼任负责人的,应符合学校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4.原则上科研平台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

5.科研平台负责人需要承诺负责的校级科研平台在3年建设期内,完成年均到账经费50万元(自科类科研平台)、20万元(社科类科研平台)指标。

二、遴选程序

科研平台负责人的遴选采取自主申报、科研院遴选、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的程序。

1. 凡参加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的教师,由参与人填写《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申请表》及《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汇总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学校科研院。

2.科研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参与人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涉及的科研经费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

2.各院部请于2024年于4月26日(周五)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各1份提交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院公共邮箱:btbukyc@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参与人姓名+学院+平台名称。

联系人:秦妍

联系方式:81353865  

办公地址:良乡校区综合南楼B103室


附件1. 校级科研平台清单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申请表

附件3. 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