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三次科研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院(自然科学处、人文社科处、技术转移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6-18
各单位:
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定于近期开展本年度第三次科研伦理审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位老师可依据科研实际需求,申请科研伦理审查批件。
2.依据学校批准的科研伦理审查工作流程,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相关申请人向本学院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本学院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请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核。
除上述学院外,其他单位申请人,凡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范畴的,请联系食品与健康学院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予以审核;涉及人工智能相关范畴的,请联系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予以审核;上述学院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对相关申请审核同意后,报请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核。
3.上报材料:
(1)申请人应上交科研伦理审批件纸质版(附件3)2份,附件1份及上述电子版材料。
(2)科研伦理审查如涉及拟发表论文,应附论文中涉及实验的相关部分;涉及项目,应附项目申报书;英文材料应附中文翻译件。
(3)科研伦理审查如涉及皮肤等与人相关实验,应提供受试者知情同意书(附件4);如涉及动物实验,应提供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5)。
4.时间安排: 6月26日下午2点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伦理审批件纸质版、附件以及相关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良乡主校区综合南楼B103,相关文件电子版请在送至电子邮箱:btbukyc@163.com。
5.联系人:罗超
联系电话:81353865
校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研究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