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月13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科研院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提交基金委,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付捷    联系电话:68984846



科学研究院自然科学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