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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科基金结项须知

结项前请检查如下几点

1、是否已取得符合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2、发表的论文是否标注了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是否与该项目直接相关?

3、经费是否已经合理合规地使用?与预算出入大吗?若与预算出入较大,需要申请预算调整。

4、最终成果是否已经查重?

 

重大、特别委托、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需参加市规划办组织的集中鉴定)

鉴定前:

1. 最终成果5套匿名(不要出现项目号、项目承担者姓名和单位信息)和1套署名

2. 阶段性成果5套匿名(不要出现项目号、项目承担者姓名和单位信息)和1套署名

鉴定通过后:

1. 修改后最终成果3套

2. 最终成果简介3份

3. 结项审批书原件2份

4. 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均为word文件)

5. 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6. 经费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7. 财务盖章的经费支出明细2份

8.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免鉴的佐证材料(2份)

 

一般、青年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鉴定)

鉴定前:

1. 最终成果电子版(如需要再通知打印匿名材料)

2. 阶段性成果电子版(如需要再通知打印匿名材料)

鉴定通过后:

1. 修改后最终成果3套

2. 最终成果简介3份

3. 结项审批书原件2份

4. 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均为word文件)

5. 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6. 经费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7. 财务盖章的经费支出明细2份

8.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免鉴的佐证材料(2份)

 

注:

1. 提交结题报告前请老师自己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15%

2. 再次检查阶段性成果与课题研究的相关性

3. 研究报告务必按照市规划办下发《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格式书写

4. 《结项审批书》填写完毕后要求自行先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之后交至科技处。

 

附件:北社结项材料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