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科基金结项须知
结项前请检查如下几点
1、是否已取得符合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2、发表的论文是否标注了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是否与该项目直接相关?
3、经费是否已经合理合规地使用?与预算出入大吗?若与预算出入较大,需要申请预算调整。
4、最终成果是否已经查重?
重大、特别委托、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需参加市规划办组织的集中鉴定)
鉴定前:
1. 最终成果5套匿名(不要出现项目号、项目承担者姓名和单位信息)和1套署名
2. 阶段性成果5套匿名(不要出现项目号、项目承担者姓名和单位信息)和1套署名
鉴定通过后:
1. 修改后最终成果3套
2. 最终成果简介3份
3. 结项审批书原件2份
4. 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均为word文件)
5. 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6. 经费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7. 财务盖章的经费支出明细2份
8.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免鉴的佐证材料(2份)
一般、青年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鉴定)
鉴定前:
1. 最终成果电子版(如需要再通知打印匿名材料)
2. 阶段性成果电子版(如需要再通知打印匿名材料)
鉴定通过后:
1. 修改后最终成果3套
2. 最终成果简介3份
3. 结项审批书原件2份
4. 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均为word文件)
5. 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6. 经费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
7. 财务盖章的经费支出明细2份
8.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免鉴的佐证材料(2份)
注:
1. 提交结题报告前请老师自己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15%
2. 再次检查阶段性成果与课题研究的相关性
3. 研究报告务必按照市规划办下发《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格式书写
4. 《结项审批书》填写完毕后要求自行先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之后交至科技处。
附件:北社结项材料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