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科研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3-03-01
各单位:
2023年3月8日,学校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科研伦理审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各位老师可依据科研实际需求,申请科研伦理审查批件。
2.依据学校批准的科研伦理审查工作流程,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相关申请人向本单位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本单位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请学校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核。
除上述四个学院外,其他单位申请人,凡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范畴的,请联系食品与健康学院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予以审核,设计人体试验相关范畴的,请联系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予以审核。上述两学院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相关申请审核同意后,报请学校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核。
3.时间安排:2023年3月6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伦理审查申请批件(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相关汇总表(附件1)一份提交至综合楼318室科研院办公室,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tbukyc@163.com。
4.联系人:罗超 蔡喆
联系电话:68985947
附件1:科研伦理审查汇总表
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1日